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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

时间:2022-07-11 浏览量: 编辑:

为了推进馆务公开,加强图书馆舆论监督,保证图书馆新闻发布的真实、客观、严谨,推动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,维护图书馆的良好形象,保障新闻宣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 新闻宣传工作依照“统一管理、分级负责”原则,馆内各部室(岗位)应明确落实负责本部室日常宣传工作的专人,馆内日常信息发布和维护由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统一负责,涉及馆内外重大事项信息发布的审核由馆领导负责。

第二条 要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规性,明确发布信息来源;对于来源不明、内容不准确的信息,坚决不予发布;发布信息内容应简洁明了,文字表达清晰规范;凡附带相关图片的发布信息,应审核图片的内容和质量,以达到图文并茂的实效。

第三条 加强对新闻媒体信息发布的管理。以图书馆名义设立的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,须在图书馆办公室进行报备。在上述平台发布的信息,须严格遵守国家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规范要求。在各平台以图书馆名义发布的信息,应实行分级管理,严格执行“三审三校”流程。

第四条 抓好对外宣传信息的反馈。图书馆各部室(岗位)要及时收集各类各级媒体对图书馆有关宣传报道的信息,及时进行汇总。

第五条 图书馆各部室(岗位)应适时对本部门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新闻通报。

第六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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