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图书馆新媒体(微信公众号)稿件的编校水平,进一步规范做好网站及新媒体(微信公众号)“三审三校”工作,特制定本工作制度。
一、审核标准
1. 政治立场鲜明,主题积极向上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。
2. 内容真实,时效性强,符合国家政策、学校校情。
3. 表述准确,角度新颖,逻辑严密,语言流畅。
二、校对标准
1. 用语规范,表述准确。
2. 格式规范,版面精美。
3. 认真严谨,差错率低。
三、“三审三校”实施流程
“三审”:编辑一审,管理员二审,书记三审。
“三校”:编辑一校,管理员二校,书记三校。
四、“三审三校”实施策略
1. 各平台(包括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宣传栏等)原创文字、图片、视频均实行“三审三校”制度。
2. 发稿及审核应具有权限设置,确保发稿经过“三审三校”方可发布。
3. 发布时不可链接不在可信域名白名单内的外部链接,转发内容须经过“三审三校”方可发布。
4. 发布时应注意系统提示存在的文字错误、格式不协调、图片问题等,及时在预览中发现并修改。
5. 发布后若发现内容存在问题,应及时修改或撤稿。
五、“三审三校”工作要求
1.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。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,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发布的各个环节,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到网站、微信等新媒体领域,坚持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。
2. 统一管理严格要求。要严格执行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进一步规范采、编、发工作流程,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,确保信息报道和宣传的真实、全面、客观、公正。
3. 严格审核把关内容。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,加强对网站、微信等各类媒体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,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,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、微信等发布的信息,不得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危害社会公德的文字、语音、图片和视频;转载其他单位的信息报道,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,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,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。
4. 规范信息标题制作。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,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,审慎使用网络语言,不得使用“网传”等不确定性词汇,确保信息标题客观、准确地表达信息事实,传达正确的立场、观点、态度,严防扭曲事实、虚假夸大、无中生有、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“标题党”行为。
5. 完善问责追责机制。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,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六、附则
1.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2.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