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您的位置: 首页 > 本馆概况 > 图书馆职责

图书馆职责

一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、政策,落实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,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,充分发挥在学校教学、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作用。

二、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规定,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,完善管理机制,实行科学管理,实现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。

三、贯彻图书馆“三全育人”实施方案,建设文献资源服务育人保障体系,不断深化服务育人。

四、制定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,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信息资源,并进行科学加工、整序和管理维护,建设具有本校办学特色的馆藏体系。

五、负责做好图书馆流通阅览、参考咨询、文献传递、阅读推广等工作,提高各种文献的利用率。关注读者需求变化,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;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求,不断探索图书馆发展新规律。

六、负责校内外多种形式的文献信息服务,包括科技查新、查收查引、学科服务等工作,并组织开展读者信息素质教育,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、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。

七、负责图书馆自动化、网络化、数字化等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,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。

八、负责做好图书馆空间布局的优化工作,更好的满足和提升读者的图书馆体验。

九、负责图书馆队伍建设,通过人才引进和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,有计划地组织政治、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,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、结构合理、爱岗敬业、富有活力的图书馆队伍。

十、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工作,指导、协调各院(系)图书资料室的业务工作,实现全校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。

十一、负责开展各种馆际协作和交流活动,实行资源共建、共知、共享,促进图书馆事业的整体化发展。

十二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


微信

长安大学图书馆

圕是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