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网站建设工作,提高图书馆网站各栏目内容质量,规范工作流程,使之能够更好地服务于读者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以及《长安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法规规定,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,制订本办法。
第一条 图书馆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:分工负责,合力共建;及时准确,公开透明;强化服务,方便读者。
第二条 图书馆技术部承担图书馆网站的建设、管理和安全维护工作,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数据备份、安全防护、故障解决等日常管理维护工作,保障主页的稳定高效运行,并按照学校及图书馆相关规定对外开放。
第三条 网站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,按照学校和图书馆相关规定,网站上发布的信息,需经馆领导审核后发布。对未按程序办理的信息上传工作,技术部不予受理。技术部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应进行监督、检查。
第四条 提供信息的部门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时效性负责。网站管理员对图书馆网站的信息进行定期检查,维护网站信息的权威性、严肃性和准确性。
第五条 如发现网站服务器中病毒或内容被篡改等安全事故,按照《长安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(试行)》、《图书馆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》等文件要求处理,及时解决信息安全问题。
第六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技术部负责解释。
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