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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经费报销流程的通知

时间:2016-12-20 浏览量: 编辑:

各部室:

根据《图书馆财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长大图发【2016】05号),为加强经费统计工作,现对我馆财务报销流程作如下规定:

1. 图书馆各类经费(包括行政经费、资源购置费、专项经费、单位科研项目经费、自筹经费等)均由校本部办公室统一管理。

2. 财务报销经办人持合同、票据等原始凭证,经校本部办公室财务人员账簿登记后,再持预约单或报销单提交主管馆领导审核,报馆长“一支笔”签批。

3. 凡可进行网络预约报销的经费支出,必须通过校本部办公室财务人员网络预约后持预约单报销。无法网络预约的经费报销,须持报销单在校本部办公室进行财务记账,记账人签字后再提交馆领导签批。

4. 如在学校计财处报销手续未完成或报销内容有更改,需及时到校本部办公室进行账目修正。

5. 各部室财务报销经办人需做好日常记账工作,定期进行经费使用情况统计工作,及时掌握经费使用进度。

图书馆

2016年12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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